班级 同学:
你有以下
等课程未通过,根据学生手册第十章第四十二条:“进入毕业学年的学生在学校规定修读年限内,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,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,准予结业。”之规定,在本届规定毕业时间内你将无法取得毕业证书。特此告知。
根据学生手册第十章第四十四条规定:结业学生凡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和教学环节,可在规定时间内,根据学校的考核安排,申请返校参加分院组织的换证考核(补做),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,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。逾期不申请换证考核(补做)或在结业1年后考核仍有不及格者,则永久结业,以后不再考核和换发毕业证书。
(一)因课程成绩考核不及格或毕业设计(论文)不合格的学生按结业处理、发给结业证书,可在结业2个月后至1年内向学校申请参加由分院安排的补考或补作。补考或补作合格者学校将换发毕业证书。
(二)实习不及格,如结业后从事与实习内容相近的工作,可在工作6个月以后1年以内,向分院提交实习报告,并由工作单位开具鉴定证明(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有效),经学生所在分院认定合格、学校批准,可换发毕业证书。
自动化学院
2020年6月
本人已阅读,签名:
2020年 月 日
该告知书一式二份,分别由学生本人及分院各一份留存
附:
学生结业后补考申请表.doc
自动化学院结业学生补考须知.docx